都說初戀最難忘,最美好。我想,初戀的難忘和美好必得基於一個前提——不成功的戀,這恐怕和維納斯的殘缺美一樣的效應吧?最近看到的兩個故事,讓我感動不已,唏噓不已。


  第一個故事是在杭報上登載的,杭報每期都會登些陳年舊事。


  故事發生在三十年前,男女主人公是在圍湖墾田的勞動中認識的,而當時男主人公已經訂婚,他們幾乎是一見鍾情。男孩(姑且這樣稱呼,我忘了他們的名字
了。)男孩比女孩大七歲。每天都要到女孩家去,和女孩的父親成了忘年交。相處一年,彼此愛得默契,他們幾乎從來沒有單獨相處過一秒鐘(男主人公原話),他 們一起勞動,也一起趕集,卻從未單獨說過一句話,他們用眼神傳達著彼此的愛意。男孩幾次欲表心跡,都礙于有第三者在場而未能啟齒。就這樣,男孩娶了他訂了 婚的物件,女孩嫁作他人婦。


  時間過得很快,各自結了婚的他們很快就沒有了音訊。後來女孩的父親去世,男孩像個兒子一樣張羅著後事。再後來,有一天,男人(已經是五十多的老男人
了)夢見了女孩笑向跑他跑來,向他伸出雙手,可是沒等他接住女孩的手,夢就醒了。男人遺憾之余便開始擔心:是她需要他的説明嗎?於是男人拔通了在他心裡藏 了多年的電話,接通電話後,他們相約在一間茶館裡見面。整整一個下午,他們談著,笑著,哭著,誰也不餓,誰也不累。男人想續前情,女人說,我們都有自己的 家。於是,相約,一定要讓這故事上報。


  這樣一個平常,甚至說是平淡的故事,卻蘊藏著如此醇厚的真情。三十年後的今天,他們也只能彼此淚眼相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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